第九百二十六章:就是这么爽利

荣誉与忠诚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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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草原之上并不是处处地势平坦,所谓的平坦也绝不是一马平川没有任何幅度,实际上草原上的山包一点都不会少,只是山包的高度不高,且草原上的颜色单一,给人一种看去能够看到世界尽头平坦的错觉。

    华夏的历朝历代对于出征草原从来都是带着恐惧的心理,其一是因为草原之上没有太明显的地标极易迷路,其二是不了解地形难以找到水源。另外当然还有其它的原因,每个朝代对出征草原的恐惧都有那么一些不同,最为要命的制约其实是华夏这边没有足够的骑兵。

    草原太空旷了,不像中原或是长江以南有那么多的山脉,空旷的地形对于华夏的将领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打击。什么原因?看看华夏的兵书就知道了,只要是和兵事扯得上关系,那么必然是这样或那样的策略,然后根据复杂的地形来设置埋伏之类的战术。

    军队在草原上作战,己方看到敌方的时候,敌方也必然发现了己方,少了统兵将领们喜欢的各种战前热身,等于是有一方不愿意接战的话,要么能追上,要么就追不上,实在是发挥不出什么太精彩的战争艺术了。

    不是华夏的将军们矫情,认为无法发挥战争艺术就不喜欢在草原上作战,是华夏的后勤补给与胡人不同。

    胡人有牛、有羊、有马就等于不缺后勤,能够长期累月地处在移动状态,对后勤的依赖性有,但不是那么强。

    华夏军队十分依赖于后勤,通常情况下深入草原作战后勤线就会被拉长,战线越长华夏军队的补给线就越脆弱,很多时候华夏军队不是战败在胡人手里,是后勤补给脱节难以为续,造成了自我的崩溃。

    像是现在,失败了一方的胡人,他们四散奔逃的下场是被一个又一个追上。然后被帝国士兵像是砍杀牲畜那样干翻在地上。

    骑马追击徒步崩溃的士兵,该画面一般是发生在胡人追杀华夏士兵身上,从上古先秦一直到有明一代屡见不鲜。

    空旷地带骑兵才是王者,然后华夏的历朝历代很多时候并没有足够的骑兵。那也是华夏军队难以出兵草原的首要原因。

    “全杀掉有点可惜了吧?南陵现在的奴隶行情,一个健壮的奴隶能卖上二贯左右,四千多的胡人该是多少贯?”

    “有什么好可惜的?草原上的部落还有不少,越是靠近峻稷山部落就越多。”

    “八千贯啊!能够在南陵购置一座豪宅了,用来养士兵。也能维持一校军队的一年开支了吧?”

    “事先已经说了,他们要是战败就会被杀光,帝**人从来都是说话算话。”

    刘邦就是觉得可惜的那位,与之斗嘴的是曹参。这两人在沛县的时候不是什么至交,只能说算是略有交情,他们好几年没见了,塞外再次相见已经有了各自的归属。

    曹参与一众同时间被从沛县带走的那一批人,他们现在大多是在国防军服役,曹参算是混得较好的一个,现在不但是帝国五等男爵。马上又是一名俾将。

    当初的五人中,除开曹参之外,周勃是禁军的一名军侯,夏侯婴现在是一名别部司马,雍齿也是南陵城防军的一名屯长,卢绾则是自行申请退役跟了刘邦作为一名家臣。

    周勃其实也在使节团当中,只是他并没有去找过刘邦,倒是与卢绾有过几次见面。

    卢绾和樊哙现在是刘邦的家臣,两人自然是要跟随刘邦一同出使。若说卢绾多多少少还是与当初的那批人有接触,樊哙和刘邦就没有主动再去找过另外那些人了。

    徒步在草原上奔逃能逃得掉吗?要是在春季或是秋季水草丰美的时候。整个人往茂密的草丛里一窝,运气好或许还真的能够躲藏起来,然而现在是冬季。

    冬季的草原几乎不存在什么茂密的草丛,奔三而逃的胡人只能是卖力地拔腿狂奔。然后两条腿跑不过四条腿,被骑兵追上的胡人很多是从背后被一矛钉在地上,也会被踏蹄驰骋而过的骑兵用斩马刀削掉头颅,只有极少数祈活的胡人暂时保住了一条小命。

    重新被抓住的胡人大概有七百来人,他们被零零星星押解回来的时候又聚成了一堆,每一个胡人脸上都是带着绝对的惊恐表情。

    曹参看着一脸惊惧的胡人。目光收回来的时候看了看刘邦,最后将目光停留在韩信身上:“再来一次?”

    什么意思?曹参的意思是,要不要重新武装一下胡人,然后让实战继续。

    韩信已经听取了火器兵的汇报,刚才的实战中火器兵干掉了大约一千的胡人,己方也付出了三人战死、二百一十六人轻伤的代价。

    火器兵中战死的那三人只能用倒霉来慨括,他们是被狼牙箭射中了眼睛,箭矢贯穿了后脑当场就阵亡。另外二百一十六人轻伤,大部分是因为甲胄没有保护手臂和腿脚的护甲,结果伤在四肢上面。

    韩信回应道:“没必要了。”

    曹参正要说话,那边韩信又开口了。

    “全部绑起来,让火器兵用刺刀结果掉。”韩信是这么说的。

    另一旁的刘邦嘴巴张开忘记合上,他原因以为韩信是要将那些胡人留下来卖钱呢。

    胡人嘛,对于帝国的人来说,胡人不就是异族吗?不管是战国时代的炎黄子孙,还是现在帝国时代的炎黄子孙,他们的认知中异族从来都不能算是人,只能算是一种有智慧的动物。

    人杀动物是很平常的事情,人杀人与人杀动物的不同之处就在于,人杀人的时候不是为了吃,人杀人是对生存空间的一种争夺,在生存空间的争夺上面杀死更多的异族是在建功立业——反正帝国任何一部上都是那么写的。

    七百来个被重新抓回来的胡人,他们被要求挖坑,他们也是任劳任怨地挖坑,以为是要埋葬那些已经死去的人,做得太挺认真。一些稍微懂得帝国语言的胡人,他们甚至用着怪异的口音称赞帝**人仁义,不愧是什么什么云云之类的奉承。

    帝**队的盔头基本上都是带面甲的款式。一些年纪较轻的帝国士兵被夸得比较不好意思,脸上的纠结也被面甲隔绝了起来,他们给予胡人的回应要么是一声不吭,要么就是干笑。

    几十个大坑被七百来人用了大概半个小时挖好。然后他们被一个个绑了起来,捆绑期间胡人并没有任何的抵抗,甚至可说非常的配合。

    胡人的配合不奇怪,他们理所当然认为自己逃过了一劫,之所以会被捆绑起来是要押到某个大营。然后安安心心地继续当个战俘,等待被卖掉做一个奴隶。不少胡人心里甚至已经咬牙决定要做一名好的奴隶,会老老实实听从主人的任何命令,可惜的是他们活命的愿望有那么点不好实现。

    捆绑好又被一个一个排好队站住的胡人,他们茫然地看着火器兵列队靠近,又茫然地看着帝国士兵将刺刀捅进自己的心窝,带着万分的不理解被黑暗吞没。

    看着最后一个胡人被干掉,曹参这才扭头看向刘邦,也是相对困惑地问道:“真的很不想重复啊,说过要失败要死的。面对说一不二的帝**人,胡人怎么会天真的以为还能活命呢?”

    刘邦的脸颊在抽搐,他之前就觉得曹参变得陌生,现在听完那一段言论更是觉得如此。

    陈余的脸色一样不怎么好看,倒不是他觉得杀俘不祥什么的,就是觉得帝国的军官也太嗜血了一些。

    在场的军人却没有什么太特别的表情,甚至余樊君对曹参的言论非常赞同,比了一个例子,说道:“长江南岸绝大部分地区原本是百越人的,我们用了将近七年的时间打过去。尽可能地杀掉任何对我们有敌意的百越人,将原本有大概二百八十多万的百越人杀得仅剩下不到百万,除开那些逃进深山老林躲藏的百越人,帝国现在可是有将近百十万名温顺听话的百越人充当劳力。”

    观点很明确。也是帝国的主流看法,一个个都认为要是没有杀戮,南方的那些地皮怎么会归帝国所有。另外,要是没有尽可能地啥更多的百越人,地皮打下后难道还让百越人占据土地?当然是要杀掉或是抓起来为奴,让那些土地成为帝国人的啦。

    一个上午。不管是实战还是后面杀掉,当尸体丢进大坑被掩埋起来,来年那些土地上又会长出野草,只有少数经验丰富的人才会从长势太猛的草丛得出土地下埋葬不少尸体的结论。

    韩信手里拿着三块半折铜牌,三个牌子是战死火器兵的铭牌,记录着他们的贯籍、年龄、名字。

    帝**队是在五年前开始配置铭牌,铭牌是椭圆形可扳折的铜片,用绳子套在脖子上作为项链,战死之后会有人折掉一半留下另一半。

    铭牌的出现当然是出自吕哲的手笔,这一方案可谓是深得军心,至少不管是谁战死了,哪怕是变得面目全非也还能知道遗体是谁的,所以很受欢迎。

    三个战死的火器兵被火化,他们的骨灰被被装起来,随后会与更多在草原上阵亡的袍泽骨灰一同被运输回国。

    历次作战,帝国这边战死的人,只要是能够找回尸体,他们的铭牌都会被收集起来,然后进行火化。一半的铭牌是战死的凭证,要是既没有半边的铭牌又没有找到人,基本是会被当成失踪,而失踪是无法领取全额抚恤金,只有当事人重新出现又或者证实死亡,才会有视情况而定的处理。

    “其实咱们还是挺仁慈的,没干活活坑杀那么残忍的事情,对吧?”

    “嗯。”

    “咱们也没有羞辱他们嘛,给个痛快对他们来说也是最好的结局,要是有来世希望他们能投胎当个帝国人。”

    “嗯。”

    “算了,跟你说话真的太没劲了!”

    “那就不要说。”

    干完了该干的事情,队伍当然是重新上路了,他们先追上了使节团的大队,然后一块向西继续前行。

    使节团大队也不是没人好奇落后的队伍刚才干什么去了,很多人询问没有得到答案,要是有人回答也仅是说去干掉了一批胡人。

    出塞之后干掉胡人好像不是什么太新鲜的事情,不少人可是知道帝**刚刚出塞的时候几乎是每天都处于交战状态,那个时候不管是河套还是其它的草原到处都充满了胡人的部落,出塞的国防军日日夜夜都是在追逐和包围之中渡过,才有会有诛杀二十余万胡人俘虏四十来万的战绩。

    “现在草原上的胡人已经不多啦,至少是我们的控制区没有多少野生的胡人。你们可是没有赶上好时候,第一批出塞的军士,平均下来至少也会获得至少一贯的分红,一些比较猛的猛人甚至是上百贯的分红。”

    曹参很喜欢和韩信聊天,也非常喜欢向禁军的同袍吹嘘国防军的战绩。

    “曹俾将,我们家阿信也参加了出塞作战,那个时候他在第五骑兵军团服役来着。”余樊君坏笑着问:“曹俾将得到的分红是多少?”

    曹参笑道:“三百二十一贯。”

    余樊君马上就说:“阿信的分红是四百零一贯。”

    曹参没有什么表示,他很清楚第五骑兵军团也是最早出塞的一批,最后更是在西北那边打了一场漂亮的围歼战,俘虏了包括头曼在内的二十余万胡人,战马和牛、羊更是缴获无数。

    分红?是的,就是分红。按照帝国的律法,军队出征在外的缴获分配是,士兵可以得到四成,六成则是缴税给官方。同时军队缴获的战利品和抓不到的奴隶,贩卖后也会按照积累的战功来进行分配,战争期间表现越是出色获得的分红也就更多。

    “为陛下征战、为帝国征战,平时有军饷,战时有作战津贴,在场上立功可以获爵,卖力作战可以得到额外的赏赐……”余樊君昂起了头:“谁都削尖了脑袋要成为战兵,每一支军团都恨不得时时刻刻能处在战争第一线。为的什么?报效陛下,报销帝国,只要人人奋力,得到应得的,又能为我们的族群扩展生存空间,男儿在世正当如此!”(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