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世外桃源

荡舟银河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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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九章:世外桃源

    当朝阳完全升起,阳气上升时,王兵结束了打坐吸纳天地元气,修炼静功,转而开始演练剑法,修练起动功来。

    由于王兵接触剑法比较晚,因此对于用剑,不如使用自身拳脚那般灵活自如、信手拈来,但是考虑到利剑的攻击威力和实用性,以及那传说中剑仙的潇洒雄姿,王兵还是决定将剑法练好,以备不时之需。

    剑器乃是凶器,主杀伐、征战,是杀戮的利器,因此修炼剑法的人,必须要有一剑在手,有我无敌的英雄气概,并且对于自己手中的剑要无比的信任、无比的信赖,而要做到这一些,你必须首先要练好剑法,使用剑成为一种本能意识,出手之间,就是雷厉风行,暴风骤雨。

    当然,对王兵目前来讲,修炼剑法还为时过早,只能先从剑术开始,接着过度到剑技,然后才能达到剑法,最后攀登到剑艺的高峰剑道,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所谓剑法,是融合了自然法则的剑技,根本就不是常人口中所说的那种剑法,常人口中的剑法只不过是剑舞而已,甚至于连剑术都算不上,只能是自娱自乐的舞技,没有什么实战的意义,和剑这种杀伐凶器的本意,相差得天差地远,不可道也。

    而所谓剑道,是融合了三千宇宙大道的剑技,法不传六耳,不为常人所道哉。道,直指自然法则的本源,不是会一两手法术就能枉称的,只有对自然法则有深切的体会和领悟,才能触及到道的真意,而王兵现在连自然法则的奥义都没有领悟,更遑论什么道了,因此,只能是先从剑术着手,循序渐进的提高自己对剑的认识。

    至于练剑,对武者而言,主要分为三个境界。

    第一境界为剑身境,即修炼者要达到运剑如飞,剑随身走,身剑相融,无滞无涩的用剑境界,并且产生身剑合一的运剑意境,至此,方算是练剑已达小成;

    第二境界为剑心境,即修炼者要达到如使臂指,灵活自如,信手拈来,无拘无束的境界,并且产生心之所至,剑之所至的剑心通明的意境,至此,方算是剑术达至中成;

    第三个境界为剑意境,即修炼者要达到手中无剑,心中有剑,一草一木皆可为剑,运剑就好像是出自本能,是自然而然的条件反射,人剑合一,剑我两忘,至此,方达到剑意通神的自如之境,剑术才算是大成。

    王兵虽然对剑术的应用不太熟悉,但是王兵的拳脚功夫很深,完全是宗师级别的,因此,触类旁通,举一反三,从而掌握剑术不是什么难事,至于用剑,只不过是手上多了一个东西而已,只要将这个东西与手和而为一,就解决了用剑的第一个难题。

    因为习惯使用拳脚的人,一旦手上拿上了一个东西,就会有不自然的感觉,总会觉得手上多了一个东西,累赘,不自在,不能如使臂指,挥洒自如,因此,习惯使用拳脚的人首先就要克服这个心理惯性和思维模式,才能够练好剑术,否则就会画虎类犬,适得其反。

    第二个难题是,由于手上多出了一个锋利的东西,长出了一大截,所以使用剑和使用拳脚的方式有所不同,这种不同就决定了它们的练习方式和使用方法不同,不能生搬硬套,犯经验主义的错误。

    拳脚主要是踢、蹬、擂、砸,讲究力量、速度以及爆发力,而剑主要是挑、刺、斩、削,讲究轻灵和变幻,所以从习惯使用拳脚到习惯使用剑器,需要有一个适应的过程,需要经过长期的演练和实践,才能够逐渐达到手中无剑,心中有剑的至高境界,想一蹴而就是不可能的,何况王兵要无师自通,那难度就更大了。

    好在王兵现在已经是半步先天的大高手了,已经具有成形的剑意,只不过王兵现在还没有意识到而已,因此,举手投足之间,自然有剑的韵味,另外,王兵使用拳脚早就已经达到了宗师之境,所以现在转而研习剑法,对王兵而言不是多么困难的事情,而且通过前一段时间的研习,王兵已经有了相当程度的功底,不输于一般的剑术大师。

    当然,至于自研剑术,创造出适合自己运用的剑术,那还为时尚早,不过万丈高楼平地起,只要王兵持之以恒的坚持下去,那么自创剑术也就是水到渠成的早晚事情,王兵对自己有这样的信心。

    迎着霞光,王兵轻盈起舞,盘旋回转,身法如游龙,剑法似猛虎,可以说是人如玉龙,剑如虹,同时,一挑一刺皆有尖锐的破空声传出,声音在高原上悠远回响,仿佛玉瓶乍破,仿佛刀枪齐鸣,并不时激荡起满天的雪雾和烟尘。

    八卦九宫游龙剑展开,王兵宛如大地上的游龙,忽而东,忽而西,飘忽不定,乍隐乍现,同时,呼啸的剑气,将雪地上切割得支离破碎,宛如被挖掘机翻了几遍。

    接着王兵演练起子午剑法,剑法大开大合,直进猛取,颇有刀法的狂野风范。振臂直劈,王兵将一缕先天真元灌注其中,顿时,一道先天剑气喷薄而出,犹如匹练一般,哧地一声,瞬间就将十几米开外的一处山崖,切出了一道大缺口。

    “靠,够强!”

    王兵心里暗赞一声,不禁有些沾沾自喜,自我感觉良好。

    最后王兵以演练太极剑法收功,只见其剑势,婉转悠长,不刚不柔,站如称准,转如车轮,身随剑走,剑随身转,同时,随着不停地演练,阴阳相济、圆转不定的剑气,最后竟然将雪地上的积雪都吸引而起,在半空中形成了一个旋转不定的太极球,太极球随着剑势不断运动,但却始终不曾散开,煞是神奇。

    振臂一挥,太极球旋转着猛然飞出,然后轰的一声,一头撞在山崖上,顿时,烟尘弥漫,碎石穿空,待到烟尘消失之后,王兵定眼一看,这一撞居然在山崖上撞出了一道大裂纹。

    “爽,用剑就是有一种潇洒欲仙的感觉,无怪乎古人都喜欢仗剑游侠江湖,为什么我以前居然没有发现这一点呢?当真是怪事。现在我又掌握了一门武技应用,当浮三大白,以示庆祝,可惜这里没酒,那就只好饱食雪狼肉,权当替代了。”

    王兵生平不嗜好烟酒,只是在有喜事庆祝的时候,才会喝上一点啤酒,所以现在只能拿马京当马凉了,以肉代酒,庆祝武功大进。

    悠闲的吃着虫草炖雪狼肉,狂放的喝着雪狼肉汤,王兵不禁由衷的感慨道:“要是生活每天都这样,那该有多好,潇洒吃喝玩乐的同时,就是自由自在的习武练气,这样的悠闲生活,才是我想要的理想生活。”

    可惜的是,王兵还有很多的事情要去做,不可能一直呆在这里,潇洒的吃喝,自由的练武。

    “嗯,这雪狼肉吃起来也不错,虽然比不上雪兔肉那么滑爽清香,但是比起曾经吃过的雪豹肉,还是要好吃多了,肉质也较细腻,而且吃过之后,浑身热乎乎的,真爽!”

    这雪狼生活在寒冷的雪域蛮荒高原,抵抗寒冷的能力自然不弱,因此,其肉质和狗肉是一样的,都是热性的,吃了之后,能够增强人体抵抗寒冷的能力,虽然这种能力对于王兵而言是微乎其微,可以忽略不计,但是王兵喜欢这种浑身热乎乎的劲头,通体舒太,爽不可言。

    吃罢雪狼肉,王兵满意的摸了摸微涨的小肚子,打了一个饱嗝,然后站起身来,四处一打量,发现时间已经不早了,于是就赶紧收拾好行囊,接着,再将吃剩下的雪狼肉捆绑起来,随身带上,以备不时之需,然后就再一次踏上了征程。

    蛮荒雪域高原上的气候,那是小孩子的脸——说变就变,刚才还是阳光明媚,景色宜人,现在却是满天乌云滚滚,浓雾弥漫,并且下起了密集的冰雹雪子,同时气温陡然下降,比起先前,至少下降了十几度,另外,凛冽的寒风呜咽着,横扫四方,掀起了满天的雪雾,使人的视野大受影响。

    这样的气候无疑不适合赶路,不仅会影响人的行程,而且搞不好还会迷路,因此,王兵一见环境气候太过于恶劣,甚至于目光根本就无法及远,看不清前进的道路,于是就决定暂时就地宿营以避风雪。

    王兵在雪地里挖了一个洞,先向下挖了一米多深,接着横向挖一段距离,然后将坑道扩大,直至形成一个比较宽敞的住处。

    王兵将随身的行囊拖进雪洞之后,接着就将雪洞坑道的入口处堵上,只留下了几个不大的透气孔,这样做的目的,一是隔音,以防寒风的呼啸声,影响到入定修炼,二是可以保温,虽然王兵现在几乎是寒暑不侵,但是在修炼的时候,如果环境温度太低了,那还是会有影响的。

    毕竟你不可能时时运功护身,以防寒冷,所以在入定修炼的时候,必要的环境温度还是需要的,王兵现在的功力还浅,还达不到金刚不坏的地步。

    这场风雪足足持续了一天**,才缓缓的过去了。

    王兵从厚厚的积雪中钻出,四处一打量,只见整个世界都包裹在银装素裹之中,先前因为天气转暖而变薄的积雪,再一次厚重了起来。

    “靠,这鬼天气,不仅耽搁了我的行程,而接下来的路,也变得更加难走起来,唉!这场暴风雪来得真不是时候。”

    王兵看着厚厚的积雪,不禁有些犯愁,他虽然轻功不错,但是也不可能长时间凌空不着地,现在大雪将一切道路都掩盖了,万一踩在浮雪上,即使不会有什么生命危险,但是也会造成不小的麻烦。

    四处张望着,忽然,王兵听到一阵哀鸣声,急忙循声一看,“我靠,这不是大前天那只围攻自己的雪狼头狼吗?它怎么会在这里?”

    只见在离王兵不远的雪地里,正半埋着一只全身雪白的雪狼,如果不是它那双发红的眼睛,要想在雪地里分辨它,那还真不容易。

    那天围攻王兵的雪狼头狼,虽然王兵将它放走了,但是它当时已经受到了严重的内伤,以至于捕食和奔跑的能力都严重下降,而当大风雪来临之时,由于体力不足,行动不便,自然就无法自保,只能在风雪中苟延残喘,若是不出意外,几天之后,它就会成为冰天雪地里的冰雕。

    王兵走到头狼的身边一看,只见头狼全身瘦骨嶙峋的,浑身的皮毛也变得暗淡无光,枯糙杂乱,一双血红的眼睛里有着悲凉绝望的神情。

    “几天没见,不想这只头狼竟然变成了这番模样,看来是吃了不少的苦头。”王兵在心里揣摩着,“在这冰天雪地的高原上,独自一人行走也是蛮孤独的,看在大家这么有缘的份上,那么我就救它一救,狼是有灵性的,应该不至于恩将仇报,当然就是恩将仇报,我也不在乎。”

    想吧,王兵立即返回雪洞,然后将行囊里的干粮拿了出来,喂食受伤的头狼,在吃饱喝足之后,头狼的精神大为改观,对王兵也变得友善了起来。

    头狼挣扎着爬了起来,然后在雪地上蹒跚的迈着步,并不时的打着趔趄。

    “这头狼伤的挺重的,真要想完全恢复,没有个十来天的时间,那是不可能的。如果自己放弃不管,它很可能活不下去,算了,我就发发善心,将它治好吧。”

    王兵架起炉灶,准备熬制洗髓通脉汤,这个方子对人体都有神奇的功效,想来应该对狼一样有功效。最后,王兵割了几大块雪狼肉,一起放在锅里煮,当然这些肉不仅王兵要吃,头狼也可以打打牙祭。

    喝了洗髓通脉汤之后,头狼顿时变得龙精虎猛起来,它看着王兵大吃大喝,不禁目光闪闪,连口水都流了出来。王兵一见,不由一笑,然后给它扔了一大块狼肉,头狼闻了几下之后,还是大口的将它吃了下去。

    狼的观念就是弱肉强食,虽然吞食同类不一定是很情愿,但是在饿了的时候,就顾不得了。一天以后,头狼就已经可以行动自如了,于是王兵就开营拔寨,带着头狼一起上路。

    世间的事情就是这么奇妙,几天之前他们还生死相搏,不共戴天,可是现在时过境迁,他们居然成了伙伴。

    有雪狼头狼带路,王兵减少了很多麻烦,因为雪狼头狼认识路,即使是路已经被大雪掩埋了,另外,它能判断出积雪下面是否有实地,使王兵不至于盲人摸象,瞎闯荡,陷入到困扰之中。

    在头狼的带领下,几天之后,当王兵抱着雪狼头狼攀登上了一个险峻高耸的雪峰之后,一个酷似世外桃源的大盆地,就呈现在了王兵的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