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二十章:蓝色

宇宙无敌水哥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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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脏辫,烫卷头,耳钉,翻戴鸭舌帽,连帽短袖卫衣,手里无时无刻都夹着一根过半的天然麻叶捣碎晒干,卷成的纸烟吸食。

    这些穿搭打扮聚众在一起时,就是芝加哥人民平日里避讳的典型帮派分子们,无业游民是他们的代名词,如果硬要说他们平日里以什么为生的话,那大概就是从事小偷小摸,或者卖卖叶子吧。

    林年站得老远就能看见那群围在桥洞墙边的人在吞云吐雾,似乎是在戏弄地把嘴里的叶子烟吐到那地上坐倒的人的脸上去,时不时踢踹几下那人的腿说上几句恶心到林年都不想主动去翻译理解的话,再勾肩搭背地发出哄堂大笑。

    林年低头轻轻呼了口气,然后走了过去,越接近那股难闻的焦皮鞋味就越重,他本身就很讨厌烟草烧焦后弥漫的气味,曾经和林弦住在还房小区的出租屋里,但凡回家闻到细微的烟味就会勃然大怒,这也是他唯一会对林弦生气的事情(林年认为烟草对于健康不利)。

    所以他站在了桥洞外就停下了脚步,也就是这个距离也足够里面的人发现他这个不速之客了。

    “嘿,嘿!”一个白衣白裤子额头刺着黑色十字架的黑人胳膊肘撞了撞身旁肚子横截面有半个孕妇大的胖子的胳膊,示意他往桥洞外看过去。

    五个人,都是男性,年龄在25到35左右,身上裸露在外的皮肤都有着“Nolaw”字样的刺青,看来属于同一帮派。

    林年迎着那五人的视线,也在打量着他们。

    三个人配枪,分别藏在左腰、后腰(背身时观察到的后面),和正腹前,看异物的凸起痕迹基本上都是手枪,不过基本除了枪击犯的凶手以外也没什么人会带长枪上街...哦,德州除外。

    “Hi!T’s up!(嘿!你想干什么?)”额头有刺青的白衣黑人一仰头向着林年略带威胁地喊道。

    正常的路人这个时候已经忙不迭地转头绕路走了,然而林年还是站在那里看着他们,什么话都没说,似乎是在考量打算着什么事情。

    “WHAT ARE YOU F-word WATG?(你他妈的在看什么?)”白衣黑人往前走了两步逐渐放大了声音,还增加了肢体动作,“Do you want to fight?(进来单挑啊?)”

    林年看着那白衣黑人心想自己是不是应该回一句“Who care you?(你以为我叼你啊?)”比较应景...但如果用英文说出经典对白还会有原来的感觉吗?他觉得大概是没有的。

    白衣黑人往前走了几步露出了一个缺口,但很快剩下的黑人就马上把那个缺口堵住了,不让林年看见里面的犯罪现场。

    白衣黑人一边往林年这边走,还一边回头跟自己的同伴抖眉毛,大概意思是想让同伴看好他是怎么恐吓这个似乎被吓傻了的亚裔找乐子的。

    白衣黑人走到林年面前转头过来抬手习惯性地在鼻子下面蹭了蹭,看向面前比他高一些的林年嬉皮笑脸的,“朋友,这里可没有摄像头。”

    “那就太好办了。”林年淡淡地说。

    “你说什么?”

    “我是说,那就太遗憾了。”林年还是那么淡淡地说。

    白衣黑人盯了林年几秒,忽然就抬起手握拳打向了林年的正脸鼻梁!

    拳头带风,靠近林年鼻梁的时候收力停下了,白衣黑人收拳回去发出了一声李小龙的叫声,但看见林年退都没有退一步,立马笑出声了,又转头向同伴们说,“见了鬼了,又来一个傻子!现在的亚洲人都是这么蠢的吗?”

    “叫他滚。”稍胖的黑人大声说。

    白衣黑人回头过来还想继续干什么的时候,却忽然发现林年不见了,他的眼前忽然只剩下芝加哥的碧蓝的晴天和白云...可为什么他会看到蓝天和白云?瞬时间,他莫名感觉自己在向下掉,茫然之间双手都没做出挥舞乱抓的动作,后脑勺就感受到了一阵剧烈的疼痛,墨汁一样的漆黑迅速占据双眼。

    “见鬼。”桥洞里的四个黑人听见那一身后脑勺撞击水泥地的清脆响声立刻骂出了声音。

    没什么太高深的格斗技,在旁人的视角中,林年只是在白衣黑人回头的时候,错开他从他身边走了过去,只不过顺带地踢了一下对方的后脚跟,那白衣黑人整个七十多公斤的人直接就腾空翻了半圈,最后后脑勺砸地上了!

    一个成年的持枪黑人男性就这么失去了行动能力。

    林年走进了桥洞,黑色昏暗的地方,四个黑人兀然见到这个男孩瞳眸里有些不正常的金色,虽然很淡就像熄灯后还剩有余热的白炽灯,但也只是看见这么一抹金意就让他们莫名地从尾椎骨升起了一股寒意。

    那是没来由的恐惧,而恐惧的源头就只是那么一双眼睛。

    四个黑人里,反戴鸭舌帽的一个,也是最年轻的一个黑人最勇,直接走向林年同时就伸手摸小腹上别着的枪,但可惜实战意识和他嘴上的素质一样差,都走到了林年的臂展范围内了手才撩起T恤摸到枪柄。

    年轻黑人用力往外拔枪,手腕却被什么东西卡住了,那是林年的手,抓在了那握住枪柄的手腕上轻轻拧动了一下,在娘们儿似的尖叫声中那手腕竟然180°旋转了半圈朝上,连带着把那把握住的枪也带了出来。

    那是一把碳素黑的FN57手枪,AKA警察杀手,对于街头帮派来说能搞到这种武器已经算很难得了,如果还能搞到5.7毫米的穿甲弹,那么在街道上火并对于配制正常陶片防弹衣的警察来说简直是噩梦。

    林年松开捏住那手腕的手,年轻的黑人直接因为剧痛失去站立能力跌倒在地上,鼻涕和眼泪糊成一团,那把手枪掉地上之前被林年接了过来,另外三个黑人兄弟见到这幅场景瞬间下意识惊叫着骂出声,有枪的摸枪,没枪的后退。

    不过林年在拿到这把手枪后没有选择抬起枪口点射,而是卸下了弹匣看了一眼里面压满的情况,又随手拉了一下枪膛,子弹从侧口弹飞出来落在地上发出叮当响。

    没了子弹的手枪被丢掉了,在剩下三个黑人惊慌与匪夷所思的注视下,林年把那压满子弹的弹匣换到了右手捏住,拇指抵在了弹匣顶部倾斜外露的子弹尾部对准了那三个黑人。

    没有什么警告和劝诫,林年在其中一人拔出手枪准备对准他时,弹匣上的拇指就弹在了子弹的底部。

    爆燃和炸响在桥洞里扩散,在火光中,那个正想瞄准林年的黑人直接一声不吭倒地,他的左肩膀爆出了一团血花,倒在地上了才发出呻吟。

    打歪了。

    林年低头看了一眼手上,弹匣已经被炸开花了,子弹散乱了一地,右手上几片被熏黑的龙鳞悄无声息地隐没回了皮肤下,在暴血常驻的状态下火药的爆炸和动能武器已经很难给他造成伤害了。

    就算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狙击枪瞄准,子弹在接触他的皮肤的刹那间,龙鳞就会应激弹出皮肤外层进行保护,如果瞄准的是头部那更不足为惧,因为颅骨的硬度早已经被加强到了一个匪夷所思的地步,无论是穿透性还是破坏性的子弹都无法影响颅骨内的脑部。

    热武器已经正式对林年失效了,唯一能起到作用的恐怕只有像是青铜与火之王面对弗里嘉子弹时被迫“击退”的效果。

    林年把手里炸烂的弹匣丢掉了,果然用手发射子弹什么的还是靠不住,没有稳定的膛线定位以及枪管加压,子弹根本就不可能准确命中,这一发他明明瞄准的是对方的手。

    不过就算打到脑袋应该也死不了,最多把头骨打裂,严重点就是重度脑震荡。对于把枪口指着自己的人来说,林年这次下手已经很有分寸了,主要还是因为现场有其他人在。

    一声枪响再度在桥洞炸起,最后一个持枪的黑人反应再慢也能开出这一枪来了,然而开枪这种事情往往不存在点到为止,因为只要下定了开枪杀人的决心,那么扣动扳机后就只有清空弹匣的选择。

    于是接二连三的枪响大作,枪口喷吐着枪焰,可在那黑人惊恐的注视下,他瞄准的男孩一边朝他走来,一边挥动着右手竖起并拢的两根苍白色的手指,每次枪口开火那双指就挥动一次,火花就爆闪一次,一旁的地面就激起泥灰一次。

    噼里啪啦的爆鸣不断,在周围地上的泥灰也不断,直到那只白色的手掌抓住了枪口,子弹继续开枪,结局就是炸膛。

    崩碎的手枪碎片四散炸了持枪黑人满脸,但几枚朝着他脖颈动脉飞去的碎片在空中就不翼而飞了,但饶是如此受到巨大冲击后也是直接躺倒在了地上痛苦的捂着脸低嚎。

    最后只剩下一个黑人,头也不回地就往桥洞外跑,那奔跑的姿势堪比挑战极限的博尔特,往前后刨的双手简直像是在空气里游泳。

    林年低头看着终于出现在自己面前的墙边坐倒的抱着头一副受气包模样的男孩,沾满灰尘泥土和秽物的黑色T恤,脖颈露出的惨白色皮肤,各种各样的特征证实了他就是林年要找的人,看起来在自己来之前受了不少折腾,或许真不该去打那场篮球的,早些来他就能少挨几脚踹。

    “起来吧。”林年看着抱头安安静静的男孩说,说的是普通话,“该走了。”

    他从来都不是会安慰别人的人,宽慰这种事情还是留给会做的人去做吧。

    男孩没有回答林年,依旧在那里一动不动,似乎还在等待着即将到来的责骂和暴打。

    “我是你姐姐叫来的人。”林年说。

    像是对上了什么关键词,那抱头的男孩微微动了一下,捂住头的双手放下了,慢慢抬起了头。

    头顶有汽车呼啸而过带起的风声,没有了黑人们的遮挡,桥洞外的一线蓝天照入的阳光射在了林年和那墙角前男孩的中间,微凉的光照亮了彼此的脸与眼。

    混血种们对于哪种瞳色最为美丽从来都有着惊人相同的见解,审美这种事差异性本该很大,但对于最美丽的瞳色,所有的混血种类都一致认为,黄金瞳就是世界上最美的瞳眸。

    在卡塞尔学院里对于黄金瞳的审美学员们也有着自己不同的见解,并非血统越纯粹黄金瞳就越美丽,就好像彩灯不是流明越高就越漂亮一样。

    现在学院里被公认最美丽的黄金瞳获得者是林年,有人拍摄下了康斯坦丁战役尾声时,林年那双熔红的瞳眸,同时夹杂着血似的绯色和淡而醇的金色,在战场终幕时染上的一份清冷更是给情绪这一项打了满分。

    林年眼底的淡金色转出了一抹光辉,瞳孔倒映出了一双宝石般清澈而剔透的双眸,在这一刻,他忽然就觉得自己这双最美黄金瞳的荣誉估计在以后得让给其他人了。混血种们对于最美瞳色万古不变的定义也要变一变了。

    那双瞳眸不是金色的,却远比金色更要迷人,深邃的蓝色,密歇根湖与晴天交融的碧蓝,会让人想起了学生会主席恺撒·加图索的眼眸,不禁去做对比,又发现眼前的蓝,蓝得更沉醉,就像冰融化在了蓝香橙酒里,那种酒入口一定很温柔,又带着一些涩口的胆怯。

    透过这样的眼睛看世界,那世界也一定是很温柔的黛青色吧?林年心想。

    但很可惜的是这个黛青色的世界没有以同样的温柔回待他,反而让他遭受到了水深处墨色的欺侮和伤害。如果自己来迟了的话,那群帮派混混会不会突发奇想把这双眼睛挖出来呢?

    毕竟看见美的东西,据为己有或者肆意凌虐才是人的本性。

    林年花了十秒的时间,从那双黛青色的蓝瞳上挪开了,放在了那张脸上,说实话,有着这样一双瞳眸,任谁第一时间也不会去关注这个男孩的脸庞,于是他们在第二时间就会可惜自己错过了这张真的很不错的脸庞。

    柳眉垂眼,该出现在女性上的特征出现在了这个男孩上,同样的他也显得很瘦弱,就算有着宽肥的黑色短袖T恤也遮掩不住他仿佛大病初愈般的身材,不少被殴打后的淤青出现在他的手臂和脖子上。

    “是我做错什么了吗?”男孩看着林年的脸小声的问。

    细声细气的,很温顺,就像未成熟的身上带着黏膜的羔羊,走路恐怕都会是巍巍颤颤的。而他的问题也像是羔羊会问出来的问题,初生的孩子对整个世界的恶意的提问。

    林年没有回答,不知为何,看着这个地上的男孩,他眼中沉浮了一些细微的泡沫,在面前一线阳光里融化掉折射出了光晕,在那些光晕里能看到他的过去。

    我做错了什么了吗?

    没有啊,他们只是不喜欢你而已。

    那我该怎么办。

    找一个喜欢你的人。

    那个女孩大也是像自己一样站在以前的那个狼狈不堪的小家伙面前,伸出手,说:比如我,我就挺喜欢你的,我叫林弦,你叫什么?

    泡沫碎裂了,碎在了眼前那汪蓝色的湖里。林年主动偏开了视线,现在不是回忆过去的时候。

    “对不起。”林年说,“我该早点过来的。我能知道你的名字吗?”

    “我叫...夏望。”地上的他说,然后抬头看见了伸来的手,与面前那大男孩微亮的淡金眼眸。

    “林年。”两只手握在了一起,男孩将另一个男孩从地上拉进了那彼此中间一米的阳光里。